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徵稿說明

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稿約
一、宗旨及內容
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為「財團法人夏荊山文化藝術基金會」董事長夏荊山秉持「無私回饋、慈善社會」的公益理念所發行的學術期刊,盼未來能以國際期刊規格發行於世界各地。夏荊山創辦人所創立之文化藝術基金會,將其龐大的藝術資產透過「無私、有效保存」之營運方式,使核心理念得以完整地傳承下去。因此,凡是與夏荊山創辦人為主題所做之論述和評論,包含:中心思想、生平、繪畫藝術主題研究探討、特定研究專題之系統性綜合評論等純學術性論文,均歡迎賜稿。
二、學刊宗旨
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(以下簡稱本刊)為一學術性刊物,創刊於2016年,本刊為半年刊,於每年三月、九月出刊,由「財團法人夏荊山文化藝術基金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出版發行。本刊經作者授權後,文稿均上傳於本會官網與「夏荊山書畫藝術典藏」網站,供讀者下載。
三、徵稿主題
本刊屬「藝術學門」,凡屬下列主題之學術論文,均歡迎海內外學者踴躍來稿。
(一)創辦人夏荊山生平行誼及其書畫作品為主題之分析、論述、理論探討。
(二)佛學與禪學歷史與文獻
(三)宗教、佛像繪畫藝術。
(四)東西方藝術之比較。
(五)傳統儒釋道、哲學、文學思想。
(六)其他與書畫藝術相關之主題。
四、投稿須知
(一)來稿電子檔請使用Microsoft Word檔,稿件均統一以A4稿紙,版面格式邊界上、下3公分,左右2.54公分。稿件以一萬字至三萬字為原則,請附中英文之題名、摘要(三百字以內,不超過一頁)及關鍵詞(七個以內);並附真實姓名、現職服務機構完整職銜、最高學歷(含畢業學校)和聯絡方式(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)。
(二)凡引用文獻、圖版、表格等涉及第三者著作權部分,由作者自行負責,本刊不負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。本刊論文凡引用夏荊山之典藏資料,需注明「財團法人夏荊山文化藝術基金會藏」。
(三)來稿以未曾發表者為限(曾於網路發表之文章視同已發表),請勿抄襲、改作、一稿多投或侵犯他人著作權。凡涉及著作權或言論責任之糾紛者,悉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。
五、審查制度
(一)來稿均先經主編初審,初審通過後始進入正式審查程序,未通過初審之文稿,自收件日起三個月內通知作者。
(二)稿件初審通過後,即送交編輯委員建議審查名單。審查作業採雙向匿名方式進行,每篇論文由主編聘請至少兩位知名學者及學術專家進行審查,並採迴避原則。
(三)摘要後為正文,含圖表、注釋、附錄。除投稿者基本資料附於首頁外,請勿在文稿中出現任何作者基本資料,以利審查之進行。
(四)審稿人依「採用、修改後採用、修改後再審、不採用」等四種審查分類提出書面審查意見,審查完成後於一個月內通知作者審查結果。
(五)稿件最終刊登與否,得由編輯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並經主編根據上述審查標準及當其總體規劃做最後決定。
六、編輯部權利
(一)經編輯委員會決議刊登之稿件,本刊編輯部有權適當調整,以合乎本刊體例、格式及圖版說明。
(二)請依本刊規範格式撰寫,不符者,本刊有權退回要求修改後再予受理。
(三)經編輯委員會審查後無法刊出之稿件,編輯部將於編輯委員會決議後一個月內通知作者。
七、作者權利
(一)來稿若經採用,作者需簽署中英文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,未經本刊同意,請勿轉載。惟作者仍保有本著作未來自行集結出版、教學等個人(非營利)使用之權利。凡重製、轉載及翻譯等行為皆須事先徵得本刊同意後,始得為之。
(二)凡經審查通過者,需同意授權本會以平面或電子出版品方式發行。
(三)惠稿一經刊登,即致贈作者當期刊物五冊,另依本刊規定奉致稿酬。
(四)退稿將致函作者,但不退還電子檔、光碟與文稿,請於投稿前自行留存原稿檔案。
八、體例與格式
(一)正文:用新細明體12級,注腳用標楷體10級。英文正文用Times New Roman;章節用Arial。正文每段第一行空兩個中文字,正文中之夾角引文請使用引號「」;超過三行之引文請採用獨立引文方式撰寫,每行低兩格(標楷體);不必加引號。文內引文一律用標楷體12級。
(二)文中各章節標題必編序號,序號請按順序排列,但標題儘量不要超過三層。
       壹、(18級字,粗體)
       
一、(16級字,粗體)
       (一)(14級字,粗體)
          1.(12級字)
        (1)(12級字)
(三)文獻引注採MLA格式,請採取插入注腳格式,並一律使用腳注,注釋號碼置於標點符號之後,請用阿拉伯字數碼於右上方標字。
(四)內文述及世紀或年代者請使用國字小寫,如十七世紀,康熙十五年。但若是在中國朝代年後加入西元年之際,請使用阿拉伯數字。如康熙元年(1662)。
(五)來稿請附「引用書目」,依傳統文獻、近代論著、期刊論文、學位論文、研討會論文、報紙文章、網路資料等順序,將所有引用文獻列於文末。傳統文獻按朝代排列,再依作者筆划序排列。近代論著按中、日、韓、西文順序,並照作者筆划及字母序排列。西文論著作者依先姓後名的格式排列。
(六)注釋引用格式
1. 引用傳統文獻原版或影印版古籍,請依序注明:(朝代)作者,《書名》,收入《套書名》(出版地:出版單位,年代,版本),輯或冊,卷,頁碼。
     初引:(明)徐渭,《南詞敘錄》,收入《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》(北京:中國戲劇出版社,1959),頁125。
     再引:(明)徐渭,《南詞敘錄》,收入《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》,頁125。
     書目:(明)徐渭,《南詞敘錄》,收入《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》,北京:中國戲劇出版社,1959。
2. 近代論著引用中日韓文專書或論文,請依序注明:作者,〈篇名〉,《書名》(出版地:出版單位,年代),頁碼。
     初引:徐復觀編,〈豫章黃先生文集〉,《中國藝術精神》(臺北:學生書局,1992),卷27,頁372。
     再引:徐復觀編,《中國藝術精神》,頁372。
     書目:徐復觀編,〈豫章黃先生文集〉,《中國藝術精神》,臺北:學生書局,1992,卷27,頁372。

3. 期刊論文標示全篇頁數。示例如下:作者,〈篇名〉,《期刊名稱》,卷期(年代),頁碼。
     初引:林進忠,〈書畫茶事〉,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,4期(2017.9),頁9-29。
     再引:林進忠,〈書畫茶事〉,頁9-29。
     書目:林進忠,〈書畫茶事〉,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,4期(2017.9),頁9-29。

4. 報紙文章
     初引:作者,〈主題〉,《刊物名稱》(2001年1月20日),21版。
     再引:作者,〈主題〉,21版。
     書目:作者,〈主題〉,《刊物名稱》2001年1月20日,21版。

5. 網路資料
     初引:宗炳,〈明佛論〉,《清涼書屋點校:弘明集卷第二》http://www.donglin.org/wk/zhushu/zhu_01/mfl.htm,檢索日期:2018年1月20日。
     再引:宗炳,〈明佛論〉。
     書目:宗炳,〈明佛論〉,《清涼書屋點校:弘明集卷第二》http://www.donglin.org/wk/zhushu/zhu_01/mfl.htm,檢索日期:2018年1月20日。

(七)圖版
1. 必須在正文中有所陳述。
2. 圖版配合正文加以編號如「圖1」、「圖2」(以下類推),並將編號分別置於圖版左下方。圖版說明置於圖版編號之後。
3. 引用圖版時請注明編號,勿使用「如前圖」、「見右圖」等表示方法。
4. 請詳列圖版出處。
(八)表格
1. 必須在正文中有所陳述,並補助文意時使用。
2. 表格配合正文加以編號如「表一」、「表二」(以下類推),並將編號分別置於表格左上方。
3. 表格說明置於表格編號之後。
4. 引用表格時請注明編號,勿使用「如前表」、「見右表」等表示方法。
詳細體例及引用書目格式請至財團法人夏荊山文化藝術基金會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網址查閱:http://www.xjsacf.com/TW/AboutUs02/ugC_Company.asp
九、編輯聯絡方式
稿件請寄:《夏荊山藝術論衡》編輯部
亦請在主旨欄注明:夏荊山藝術論衡投稿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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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+886-2-8712-3677#7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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